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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与中国政府采购网联调测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财办库〔2024〕30号)和《关于印发<中国政府采购网数据接口规范(V1.0)>的通知》(财信〔2024〕8号),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需在4月1日前,完成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公告数据对接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计划在3月20日前完成接口开发等工作,3月20日起开始与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联调测试。请各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安徽省地市门户系统公告接口规范文档(V4.4)》(附件1)同步开展接口开发及联调工作;请使用第三方系统开展分散不进场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与安徽省代理机构系统对接说明-v1.12》(附件2)同步开展接口开发及联调工作。确保3月底前完成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公告数据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