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 2024年度安徽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台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第一批次)采购需求第一次征集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就2024年度安徽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台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第一批次)采购需求进行征集。  针对本次需求有相关建议,请按附件格式制作,并于2024年1月5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或建议)的电子版和对应的纸质加盖公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uqq@ahggzyjt.com。我中心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进一步修订完善采购需求。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台式计算机相关供应商。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

  • 2024年度安徽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空调机框架协议采购(第一批次)采购需求公示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就2024年度安徽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空调机框架协议采购(第一批次)采购需求(附件1)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8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或建议)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wangzh@ahggzyjt.com。我中心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进一步修订完善采购需求。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空调机相关供应商。  三、征求意见递

  • 关于“徽采云”网上超市、框架协议馆采购方式适用条件的说明

      关于“徽采云”网上超市、框架协议馆采购方式适用条件的说明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徽采云”电子卖场各场馆采购方式适用条件通知如下:  一、网上超市  1.集中采购目录中备注“电子卖场”(除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空调机外)的品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30万元(不含)以下:采用直接采购、议价采购、单品牌竞价、多品牌竞价的方式。  2.集中采购目录中备注“电子卖场”(除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政府采购相关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服务,省财政厅依托“徽采云”平台于2023年8月1日开通了全流程线上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  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

  • 关于开展“徽采云”平台客服(95763) 问卷调查的通知

      省直各预算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规范“徽采云”平台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相关咨询服务工作,现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向各政府采购主体开展专题调研,收集政府采购主体对“徽采云”平台客服工作的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分析梳理问题和短板,切实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省直各预算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参与方式:扫描微信二维码参与线上答题(详见附件)。  三、参与时间

  • 关于开展“徽采云”平台采购人及供应商实操网络培训的通知

      省直各预算单位,各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从预算编制、项目采购到资金支付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数据监管,保障各采购主体顺利开展采购活动,省财政厅拟开展线上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对象及内容  1.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00。组织开展全省采购人监管系统、电子卖场流程实操培训,重点讲解计划申报、合同备案、指标结余处理方式、电子卖场实操等内容,并开展线上答疑。  2.2023年11月16日下午2:00。组织开展供应商电子卖场交易流程实操培训,重点讲解入驻配置、协议管理、电子

  • 关于《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卖场管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政府采购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11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ahczcgc@163.com。

  • “徽采云”电子卖场声明

      近期,发现部分企业冒用安徽省财政厅及“徽采云”电子卖场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关于电子卖场入驻、培训、商品上架、店铺运营、商机推送等服务协议,并收取费用。  “徽采云”是省财政厅开发建设的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之一,不收取任何费用。“徽采云”电子卖场入驻是零门槛、零等待、零收费。符合电子卖场入驻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免费办理注册入驻手续并上架商品,具体入驻条件及程序详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学院”栏目。  凡以“徽采云”平台名义提供有偿服务的一切活动,都与省财政厅及其政府采购处无关。请广大供应商慎重选择有偿服

  • 关于“徽采云”平台开通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担保服务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交易成本,为政府采购相关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电子担保服务,“徽采云”平台即将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时间  自2023年8月1日起,“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在全省开通电子保函服务,覆盖我省所有政府采购项目。  二、电子保函说明  通过“徽采云”下达任务书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可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电子保函。采购

  • 关于开展我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面向政府采购供应商开展专题调研,收集市场主体对当前安徽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分析梳理问题和短板,切实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想企业之所想的氛围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把已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到位,服务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方式:扫描微信二维码参与线上答题(详见附件)。  二、参与时间:2023年7月

  • 关于“徽采云”电子卖场采购方式适用条件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徽采云”电子卖场各场馆采购方式适用条件通知如下:  一、直接采购  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  (一)网上超市: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市(县、区)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  (二)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400万以下货物、服务。  (三)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无金额限制。  二、议价采购  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  (一)网

  • 关于启用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 诚信预警管理功能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主体: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绩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监管系统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省财政厅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启用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诚信预警管理功能,将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在线监控,政府采购主体行为实时预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系统预警管理  (一)管理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监管系统管理办法》等,系统

  • 关于启用“徽采云”电子卖场数字证书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标学习沪苏浙,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要求,推动我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根据《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推广应用方案》《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建设方案》,自2022年7月15日起,“徽采云”电子卖场将启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主体及范围  使用“徽采云”电子卖场交易的采购人、供应商可使用数字证书实现采购合同线上签订、验收单线上签章等功能。  二、数字证书申领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 “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6月30日  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绩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卖场是指依托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

  • 关于申请增加“徽采云”电子卖场店铺上架商品数量的温馨提示

      徽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  根据《关于加强“徽采云”电子卖场商品上架管理的告知书》,自2022年6月24日起,供应商单个店铺上架商品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00个,若需增加上架商品数量,需提交申请书。截至目前,我们已完成6月28日前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工作。审核中发现,存在部分供应商申请增加的商品数量远超供货能力。为避免出现供应商无法供货导致交易纠纷或违反商城规定被处理处罚的情形,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徽采云”电子卖场是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架的产品应当满足政府采购需求,不适合政府采购需求的产品,不要上

  • 关于加强“徽采云”电子卖场商品 上架管理的告知书

      全体“徽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  近期,安徽省财政厅在对“徽采云”电子卖场系统功能检查中发现,存在近百家供应商涉嫌使用第三方软件批量发布商品的现象。该行为导致大量重复、低劣商品堆积,用户体验感降低,已严重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广大供应商和全体采购人的合法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徽采云”电子卖场商品上架管理,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省财政厅将对平台上所有供应商商品上架行为进行排查,并根据单位时间内店铺商品发布数量

  •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云”电子卖场 操作指引

      一、直接采购  (一)适用场馆  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  (二)适用条件  网上超市: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服务的;市县级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服务的。  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400万以下货物、服务的。  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无金额限制。  (三)交易规则  1. 采购人下单  (1)选品后点击[加入购物车]或[立即下单]按钮。    (2)进入下单页面,选择收货地址,如未添加地址可在以下页面直接添加收货地址(最多可添加100个收货地址)    (3)默认送货时间为工

  • 关于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 网上超市供应商开放入驻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推广应用方案》,从2022年4月18日起,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新版“徽采商城”)网上超市面向全体供应商开放入驻,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网上超市基本情况  新版“徽采商城”由安徽省财政厅统一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应用。该卖场含网上超市、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多个场馆。其中,网上超市主要服务于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小额零星采购。  二、入驻商品品目  新版“徽采商城”涵盖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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